股息紅利中現金股利、財產股利、負債股利和股票股利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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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貨幣形式支付給股東的股息紅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見的股利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就是現金股利。
財產股利。是上市公司用現金以外的其他資產向股東分派的股息和紅利。它可以是上市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有價證券,也可以是實物。
負債股利。是上市公司通過建立一種負債,用債券或應付票據作為股利分派給股東。這些債券或應付票據既是公司支付的股利,又確定了股東對上市公司享有的獨立債權。
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東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送紅股。股票紅利使股東手中的股票在名義上增加了,但與此同時公司的注冊資本增大了,股票的凈資產含量減少了。但實際上股東手中股票的總資產含量沒什么變化。
在實際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內進行兩次決算,一次在營業年度中期,另一次是營業年度終結。相應地向股東分派兩次股利,以便及時回報股東,吸引投資者。但年度中期分派股利不同于年終分派股利,它只能在中期以前的利潤余額范圍內分派,且必須是預期本年度終結時不可能虧損的前提下才能進行。
在滬深股市,股票的分紅派息都由證券交易所及登記公司協助進行。在分紅時,深市的登記公司將會把分派的紅股直接登錄到股民的股票帳戶中,將現金紅利通過股民開戶的券商劃撥到股民的資金帳戶。
滬市上市公司對紅股的處理方式與深市一致,但現金紅利需要股民到券商處履行相關的手續,即股民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柜臺中將紅利以現金紅利權賣出,其紅利款項由券商劃入資金帳戶中。如逾期未辦理手續,則需委托券商到證券交易所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