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投資具體的資金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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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根據投資者承受風險的能力來決定每次交易時資金的使用量。對于資金實力雄厚、風險承受能力強的投資者,每次交易時,資金的使用量可以相對大些,甚至可以滿倉操作,因為這樣的投資者進行期貨投資博的就是期貨的高風險和高回報。對于這樣的投資者,如果每次交易時在資金的運用量上謹小慎微,就會造成資金的大量閑置和浪費,得不到充分利用,也違背了投資者投資期貨博取高回報的初衷。而對于資金實力較小、風險承受能力弱的投資者,每次交易時的資金運用量應該小一些,一般不超過總資金的30%,主要通過提高每次交易的贏利幅度去實現提高贏利的目的。因為對于風險承受能力弱的投資者,如果每次交易時資金的使用量過大,即使有好的操作方法,假如一開始就趕上幾次正常、合理的虧損,損失過大,就沒有機會進行后面的交易,而后面的交易贏利的可能性較大。比如有這樣一件好事,出現虧損的概率是60%,每次虧損額是10萬元,出現贏利的概率只有40%,但每次贏利額是20萬元,一個只有10萬元的投資者一般不會選擇做這樣的“好事”,因為他只有一次機會,而一個幾百萬元以上的投資者,就很可能會選擇這樣的好事,因為他有許多次機會,堅持做下去的結果幾乎肯定是贏利的,從這個角度來說,銀行是最應該做期貨的,因為它的錢相對來說是無限的,只要有好的操作方法并堅持下去,一定是贏利的。所以說上千萬元資產的投資者,拿出50萬元去進行期貨投資與一個只有100萬元資產的投資者,拿出50萬元來進行期貨投資,每次交易時,在資金的使用方面,前者顯然應比后者更大膽些。對于資金實力雄厚、風險承受能力強的投資者,可通過增加單量和提高贏利幅度兩條途徑獲取高回報,而對于資金實力較小、風險承受能力弱的投資者,則主要通過提高贏利幅度來獲取高回報。
(2)應根據投資者對行情走勢的把握度的大小來決定資金使用量的大小。對行情把握度越大,如高概率的入市點(見第4章相關內容),基本面與技術面一致,各種因素相互印證(如量價配合)時,資金使用量也應越大。把握度越小,資金的使用量也應越小,至于行情的把握度的判斷則取決于交易者的操作經驗和分析判斷能力。表8-1是我根據自己的操作經驗總結的每次交易資金運用表,供投資者參考。這就好比醫生看病,病人僅僅是發燒,不能確定其得的是感冒,雖然感冒的可能性較大,但醫生通常還要看看病人的嗓子是否發炎,再驗血,然后才確定是否真的是感冒。統計發現,不同的入市點位,贏利的概率也不同,在贏利概率高的入市點位,資金投入大些,贏利概率小的點位,資金投入少些。
(3)可以采取分步建倉的方式,如圖8-2所示。
如何分步建倉,我的經驗主要有以下四點。①對價格走勢進行分析但有基本判斷時,先建一小部分頭寸,一般為總資金量的20%~25%,初次建倉時若遇高概率點位,資金運用量可以到50%左右。②建倉之后,如果價格朝相反方向走,則按事先制定的止損原則及時止損,如果價格朝預計方向發展,形成突破或走勢較為明顯時(把握性大時),再追加大部分頭寸(為開始時的兩三倍),如果價格朝預計方向發展,但不屬于把握性大的情況,則只少量增加頭寸,一般不超過最初的頭寸量,甚至只維持原來的頭寸量。③增加頭寸后,如果價格向相反方向發展,則全部止損,損失的也只是后追加的頭寸,最早建立的頭寸往往不會損失,甚至還有贏利,能彌補部分虧損,因此總損失也不會太大;如果價格繼續朝獲利方向發展,還可以追加小部分頭寸,一般不超過最初的頭寸量,此時的資金運用量最高可達到總資金量80%~100%。④此后就基本上不再建倉,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平倉上。上述分步建倉方法,既控制了風險,資金又得到了充分的利用,當然,這也是一個相對大膽一點的方案,對于風險承受能力弱的客戶,可以相應減少各步的建倉量,在單量上,期貨的高風險與高收益就像一對孿生兄弟,完全是對等的,單量大風險大,收益也大,單量小風險小,收益也小。一般只在贏利的基礎上增加頭寸,因為贏利,證明你做的方向是對的,至少目前是如此。


圖 8-2 分步建倉示意圖
許多有關期貨操作的書中,在談到資金管理時都建議每次交易投入的資金一般不要超過總資金的1/3,以便為行情不利時可以保留頭寸而不需要追加保證金或者為加倉留有余地,更不鼓勵滿倉操作,我覺得此觀點并不完全正確,甚至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十分錯誤的。一般情況下,我也不主張每次交易投入的資金量太大,但那是為了防止一旦做錯了及時止損之后,不至于一次交易損失太大,留有較多的機會進行后面的交易,減少交易結果的不確定性,因為如果一次交易損失太大,由于資金的有限性,一開始不幸趕上幾次對你不利的行情,即使有很好的操作方法,也可能沒有機會發揮作用。
我個人以為,只要能把風險控制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比如采用分步建倉,在贏利時追加頭寸,把資金分散在相關性較小的不同品種上時,該滿倉時就滿倉,投資者在單量的大小上就不會吃任何虧,因為單量雖然與風險成正比,同時也與收益成正比,我所認識的在期貨市場上發大財的投資者都有滿倉操作的時候,關鍵是要能控制風險。
如果留有資金是為了扛浮動虧損或逆勢增加頭寸以拉低平均買價或拉高平均賣價,這本身就違背了期貨操作要及時止損的基本原則,其中隱含了期貨價格最終必然會向投資者自己交易方向回歸的前提條件,但期貨價格變化本身所具有的不確定性,又恰恰證明這樣的前提條件是十分荒謬的。
因此,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還留有大量資金,不僅會造成資金的大量閑置和浪費,得不到充分的利用,而且大量富余的資金容易成為交易者死扛不止損的理由。只有當價格還處在止損范圍之內,價格趨勢還沒有發生變化時,才能在虧損時增加頭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