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行業怎么了?一邊巨虧一邊大建
5月1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把“六保”作為“六穩”工作的著力點和支撐,穩住經濟基本盤。“保糧食能源安全”作為“六保”任務之一,對能源行業發展提出了新要求。煤電是保障能源電力安全的主力軍,但目前行業卻深陷虧損泥潭,近年來全行業虧損面已長期高達50%。在此形勢下,每年仍有數千萬千瓦煤電項目獲批、開工、投產,大量難以獲得合理收益的項目,仍在持續投資建設。特別是面對疫情沖擊,多地近期再度密集上馬煤電項目,煤電行業因此一改過去幾年的“嚴控”局面,呈現“開閘”之勢,經濟性風險隨之劇增。
煤電行業為何會長期存在“一邊巨虧一邊大建”的反常表現?在保能源電力安全的同時,行業又該如何“保自身高質量發展”?
“不是煤電自身盲目發展,而是可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帶動了裝機的不斷增加”
近年來,在“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背景下,我國煤電新增裝機規模大幅下滑,但據中電聯統計,2019年煤電新增裝機仍高達近3000萬千瓦。因此,行業內不時傳出“應叫停煤電建設”“為順應低碳化趨勢,煤電需要盡快退出”等反對煤電的聲音。那么煤電裝機規模的不斷增長是否合理?
“煤電增長步伐是否合理,主要取決于電力系統的需要。”一位供職于某發電央企的行業專家表示,安全可靠、穩定供應是我國電力系統保持正常運行的首要需求,“低碳化是電力系統的發展趨勢,但是可再生能源‘靠天吃飯’的特性,使其無法連續穩定供電。隨著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的快速發展,電力系統的安全可靠性將隨之下降。目前來看,只有煤電能夠提供安全可靠性支撐。在此背景下,認為煤電應快速退出的言論都是無稽之談。”該專家指出,目前大量煤電機組已經可以做到長達數年不出現非計劃停運,是為不穩定的可再生能源提供調節、備用等服務的最現實選項。“當可再生能源出現間歇性缺口時,熱備用狀態下的煤電能以較高的速度增加出力,這種功能在可再生能源比例較高時尤為重要。這也從側面體現出,不是煤電自身盲目發展,而是可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帶動了煤電裝機的不斷增加。”“煤電建設要考慮更多的維度,電力保供是最基本的,同時也要考慮環保、生態等對煤電建設的要求。”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馮永晟認為,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優化電源結構是行業發展的大方向和長期趨勢,但也要綜合考慮國情、發展階段等現實因素,“煤電建設的優化是一個動態調整的過程,既不意味著煤電建設要‘急剎車’,也不能否定煤電的內在優化能力。目前來看,煤電在保障電力系統安全中的地位和價值無可替代,這是行業共識。”
“大面積虧損的核心原因,是煤電為可再生能源接入系統帶來的高成本‘買了單’”
既然行業地位和價值無可替代,煤電為何連年深陷虧損?
除了供需寬松、煤價高企等因素影響外,上述電力行業專家認為,“造成煤電大面積虧損的核心原因,是煤電為可再生能源接入系統帶來的高成本‘買了單’。”
該專家指出,可再生能源發電帶來了“藍天白云”,全體電力用戶都是受益者。“從某種意義上說,煤電機組目前的大面積虧損,可以看成是煤電為整個電力系統提供了安全保障服務,但沒有拿到相應的服務費,無償承擔了大量成本。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煤電等可調節機組提供的安全穩定性服務,既不應由煤電無償提供,也不應該由可再生能源承擔,而應該由真正的受益者,即電力用戶承擔這筆費用。”
他進一步表示,考慮到可再生能源的運行特性,煤電等可調節電源的設備利用小時數未來仍將繼續降低,但這并不意味著煤電的存量會快速下降。“現有煤電應該加強技術改造,以便更好地為可再生能源提供容量備用等服務。正因可再生能源發展離不開煤電等可調節機組,所以煤電必須有尊嚴地、健康地活著。”
但多位受訪專家表示,問題的癥結恰在于此:因為目前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還沒有充分建立起相應的價值發現機制和費用承擔機制,煤電等調節電源提供的安全保障服務難以得到合理補償。
“‘過去’的沉沒成本、‘現在’的供求狀態、‘將來’的電力需求,這樣的組合難題是所有電力市場面對的共同挑戰,不只在中國,也不只針對煤電。”馮永晟認為,階段性虧損在電力市場中存在一定必然性,因虧損而否定投資,容易導出偏頗的結論,“但這并不是說目前我國煤電投資與經營的矛盾是合理的,而是說歷史、體制、機制和現實層面的各種因素,更放大了這一矛盾。歸根到底,是目前的電力體制尚不能支撐起真正的市場化機制。”
“必須切實推動電力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等電力市場建設”
市場化水平不足,不僅導致煤電得不到應得的收益,還會直接影響煤電的技術路線選擇。“目前有一些地方簡單地用大容量、高參數項目對原有項目進行等量替代,這個方向有偏差。”馮永晟直言,“但遺憾的是,現在的電力市場建設水平,根本無法提供引導企業主動優化技術結構的信號。”
上述電力行業專家也指出,一味“上大壓小”,并非市場化的思維方式。“未來電力系統中,火電機組在非經濟工況下運行是大概率事件。為了提供更多快速爬坡、容量備用服務,不能再單純憑借容量大小來決定其實際煤耗水平、經濟性等。在這種情況下,大量老舊機組的經濟性并不差,完全可以延壽使用。‘一刀切’地‘上大壓小’可能造成巨大投資損失,并增加用戶用電成本。”
另據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介紹,面對煤電需求與投資收益的矛盾,負責投資、規劃與運營煤電項目的各方,其關注點已經產生了變化。“在煤電利用小時數下降、盈利空間壓縮的情況下,煤電企業自身投資熱情近年來已明顯降溫。但地方政府,特別是山西、內蒙古、新疆等地通過建設煤電項目拉動投資的意愿依然非常強烈。受新冠疫情沖擊,個別省份‘松綁’煤電項目在所難免。以前一些可投可不投的項目,現在可能都會陸續上馬。但此時新上馬的煤電項目難以見到明顯投資收益,考慮到國內外能源經濟形勢等因素影響,這些項目未來經營將面臨巨大的不確定性。”
“從煤電企業經營角度看,誰都不喜歡當前這種‘飽3年餓3年’的模式。在沒處理好‘過去的沉沒成本、現在的供求狀態、將來的電力需求’三者間關系的情況下,僅依靠計劃手段,會讓電力市場喪失主動適應經濟增長和上游煤炭市場波動的能力。”馮永晟說,“所以問題不在于要不要給煤電扣個‘叫停’或‘退出’的帽子,只有通過電力體制改革,才能合理確定煤電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必須切實推動電力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等電力市場建設。也只有推進電改,才能解決煤電行業‘邊虧邊建’的深層次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