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期貨市場價格的主要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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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割制度的存在,使得在交割月份期貨價格回歸現貨價格。理論上,近月合約的期現基差應該等于零,但在實際市場中,期現基差至少不小于期貨交割費用。也就是說,在理性市場中,確定了某階段現貨的價格,就等于確定了該階段期貨近月合約的價值區間——現貨價格加上或減去一定的交割費用。其公式可以這樣表達:
近月合約價格區間的上限=現貨價格+賣出交割的費用+現貨貿易社會平均利潤
近月合約價格區間的下限=現貨價格-買入交割的費用-現貨貿易社會平均利潤
一定時期內現貨貿易社會平均利潤是相對穩定的。但是,當商品供大于求,市場屬于買方市場時,期貨市場較高的回款效率取代了社會平均利潤,從而使近期 期貨合約價格的上限基本上就是現貨賣出交割成本價。
現貨價格以什么地域的價格為基準呢?就大連黃大豆期貨市場的現狀來說,因為交割行為的發生地是大連交割庫,因此大連地區的現貨價格就應該是近月合約的基準價格。大連地區現貨價格與黃大豆主產地的價格差主要為運費,與國外黃大豆的價格差主要為進口費用。就鄭州小麥市場而言,因為各地區交割庫交割結算價都相對鄭州地區升貼水,因此鄭州小麥的現貨價格基準是鄭州地區現貨價格。
2.遠月合約價格的主要成因——合約正常價差及市場風險成本
本節中的“遠月合約”是指供應淡季或者靠近旺季的合約,“近月合約”是指供應旺季或者靠近旺季的合約。
遠月合約的價格成因有兩個,一是遠月合約與近月合約間正常的價差。理論上,確定了近月合約價格范圍,再加上合理的合約價差就可以確定遠月合約的價格范圍。合約價差的確定,可以模擬合約套利成本計算得出。買近賣遠的套利成本包括因持有倉單而發生的倉儲費、資金利息、稅金等。
遠月合約價格的另一個成因是風險成本。遠月合約是對將來價格的預期,包括對現貨價格變動趨勢的預期,對投機力量對比作用的預期等等,為實現對預期價格風險的回避,遠期價格與近期價格的價差常常偏離正常的標準,其超出部分是價格構成中的市場風險成本。特殊情況下,因預期商品供應大幅增長或者需求大幅下滑時,價格風險成本為負數,甚至抵消持倉費用,從而出現遠期價格低于近期價格的現象。但是,如果我們因此而過多地考慮風險成本,那么就會陷入“不可知論”,從而無法去對合約價差進行考察。因此本節所稱的“正常價差”是指不考慮價格風險成本的合約間價格差。一般來說,在熊市中,合約實際價差低于正常價差;牛市中,合約實際價差高于正常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