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期權合約內容
admin
標準期權合約內容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一樣,都是標準化的合約交易,這份合約相當于期權買方和賣方之間的一份契約,這份合約上規定了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下面來了解一下這份合約上會包含哪些內容,這些內容各自有什么含義。◆權利金:也稱期權費,相當于期權的價格,當買方買入期權的時候要支付權利金給賣方,以此獲得權利。因為期權市場中買方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因此買方的最大損失也就是買入期權時繳納的權利金,而不像賣方一樣,最大的獲利可能是這份權利金,卻有著無限損失的可能。
◆執行價格:期權到期之后買賣雙方行使權力的價格,是在訂立期權合約的時候就已經確定好的價格。在期權有效期內,無論期權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到什么水平,只要期權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賣方都必須以此執行價格履行其必須履行的義務。
◆交易單位:是指每手期權合約所代表的標的物的數量。
◆合約到期日:合約到期日是指期權合約必須履行的最后日期。同一品種的期權合約在有效期時間長短上不盡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連續月等不同時間期限劃分。
◆交易標的物: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合約上載明的對象。
◆最小變動價位:是指買賣雙方在出價時,權利金價格變動的最低單位。
◆執行價格間距:是指相鄰兩個執行價格之間的差,并在期權合約中載明。在鄭商所的硬冬白麥期權合約中規定,在交易開始時,將以執行價格間距規定標準的整倍數列出以下執行價格:最接近相關硬冬白麥期貨合約前一天結算價的執行價格(位于兩個執行價格之間的,取其中較大的一個),以及高于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和低于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
◆合約月份:是指期權合約的交易月份。與期貨合約不同,為了減少期權執行對標的期貨交易的影響,期權合約的到期日一般提前至其合約月份前的一個月內。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是指期權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權利金波動價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規定的漲跌幅度,超出該漲跌幅度的報價視為無效。
◆交易時間:指每天買賣期權合約的規定時間。
◆通知日:指期權買方在決定履行期權合同時,應在到期日前預先通知期權賣方,以便賣方能有充分時間做好履約準備。
我國的期權市場開放較晚,就目前而言,開放的投資品種都不多,因此標準期貨合約的樣式也較少,下面以上證50ETF期權合約為例,來查看一份完整的期權合約內容是怎樣的,如表10-1所示。
表10-1 上證50ETF期權合約基本條款


上證50ETF期權合約的內容規定十分詳細,在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的時候,對于合約內容一定要認真閱讀,確認之后再考慮是否進行實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