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交易有哪些不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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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交易的區(qū)別是很大的。
首先,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的交易對象不同。雖然兩者同樣存在賣空和買空交易機制,但股指期貨針對的是滬深300股票指數(shù),而融資融券針對的是滿足交易所規(guī)定的證券基金、股票個股和債券,而且個股的漲跌往往也并不與指數(shù)完全同步。因此融資融券業(yè)務的交易對象更加廣泛。
其次,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的交易方式不同。融資融券業(yè)務仍然屬于實物性質的全額信用交易,而股指期貨采用的是保證金信用交易。
再次,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的參與主體不同。融資融券所需條件很高,客戶向證券公司融入證券必須要與證券公司簽訂載入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的融資融券合同,明確融資融券的額度、期限、利率(費率)、利息(費用)的計算方式;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的種類及折算率、擔保債權范圍等事項。由此可見,融券業(yè)務所產生的做空機制屬于一種類似于利率回購的一對一場外交易模式。對一般中小散戶證券營業(yè)部是不會提供融資融券業(yè)務的,融資融券只是機構投資者的一種特權業(yè)務。而股指期貨不同,股指期貨投資者的交易對手統(tǒng)一是金融期貨交易所,即交易所作為買方的賣方和賣方的買方。投資者面臨的是相同的期貨合約。從這個角度來看,股指期貨交易要比融資融券效率更高。只要你資金達到交易保證金要求就可入市進行交易,因此參與主體更加廣泛。
最后,融資融券與股指期貨業(yè)務的風險控制不同。上海證券交易所在融資融券交易細則中規(guī)定,單只標的證券的融資或融券余量達到該證券上市可流通市值或流通量的25%時,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暫停其融券賣出,并向市場進行公布。而股指期貨采取的是強行平倉制度、價格限制制度、限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強制減倉制度等控制股指期貨風險。